第71章(1 / 4)

“那马上就要升高三了总得想想办法……”

母女俩一同往校外走去。

回到四合院,程巷先去洗澡,然后写作业,卷子卷子卷子。

写完后往床上一跳,小脚趾不小心踢到梧桐树干上,一阵龇牙咧嘴。

抱着自己的腿发了一阵呆,然后倾身靠近梧桐树。

树干有半块虬结的疤,看起来好似一洼小树洞。

程巷双膝跪在软软的床上,俯身凑近,压低声:“那样喜欢一个人的心情,不会再有了。”

那时程巷太过年轻,年轻到不敢去想永远。

她只是觉得日子一天天过,她便一天天喜欢陶天然。

日子一天天过得顺理成章。她一天天的喜欢也顺理成章。

不会再有了。

这样毛茸茸不知天高地厚的青春心事。

这样交换一件校服t恤就觉得交换了皮肤纹理里的秘密的心情。

她仰面躺在床边,望着屋梁悬下来的灯,脚跟抵着梧桐树干,脚尖一晃一晃。

她写什么日记呢?

只有树是最安全的倾听者。

它把听到的所有心情和时光一同咀嚼,吞入腹内,变作一圈圈的年轮,无人识别,无从知晓。

后来,程巷果然喜欢了陶天然很多很多年。

患得患失的。恋爱的。失恋的。

都化作只言片语,埋藏进这个小小的树洞里,随时光腐烂,又在来年春天生根发芽。

[为什么睫毛湿漉漉的。明明,没有哭啊。]

[到底为什么呢?明明同你在恋爱,我仍只敢把你的名字,写在蒙满雾气的窗。]

[有些人离开的时候,背影像抓不住的雾,关门的声音像枪。]

……

很多年后,当程巷已经不是程巷了,她坐在余予笙的卧室里,对着余予笙的高中校服,想起那些只对树干倾诉的、只言片语的心情。

小心翼翼的,将余予笙的校服,从衣柜最深处取出来。

嗑哒。

一只手掌大小的记事本,从校服口袋里掉落出来。

程巷拾起,翻了几页,眼神顿住。

这是余予笙的一本日记。

余予笙的笔迹从高中时的规整、到后来更草一点。

每一天只是很简短的句子:

[要练习多久呢?练习藏住淡淡的语气后面、浓浓的心情。]

[想给你吃很辣很辣的面,想带你坐云霄飞车,想在你清瘦的肩胛骨上狠狠咬一口。想让你至少为我掉过一次泪,也好啊。]

[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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