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拿回被偷走的那个女孩(2 / 2)

咖啡店,聊了三个小时,聊到书店打烊。

他送我到捷运站,说:「下次再约。」

我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只是说:「好,看时间。」

回家路上,我忽然意识到:

原来我可以被喜欢。

不是因为我「懂事」「会做事」「不会拒绝」,

而是因为我就是我。

这个会画歪向日葵、会一个人看海、会说「不加班」的我。

那天晚上,我把那本黑sE笔记本拿出来,翻到最後一页,写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20被偷走的nV孩,开始回来了

她画画了。

她旅行了。

她吃了一整碗剉冰。

她说了「不加班」。

她甚至……开始被喜欢。

原来快乐不是罪。

原来我可以不必永远道歉。

原来我可以……只是活着,就已经足够。

写完,我把笔记本阖上,放在床头。

然後我走到镜子前,第一次没有低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轻说:

「你回来了。

欢迎回家。」

那一刻,眼泪掉下来。

不是痛的泪,是松开的泪。

像把一辈子绑在身上的绳子,一圈一圈解开,最後只剩最後一小段,轻轻松手。

我没有完全自由。

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免费的、永远在还债的」nV孩。

我开始,像一个人一样,活着。

第十六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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