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觉第24节(3 / 4)
候虽被周耀民带去过,但经常坐在专门包厢里,没有什么机会观礼,就算有机会,彼时的她也很难体会到婚姻的神圣与厚重。
毕竟她的亲生父母已经为她演绎过了什么是生活的一地鸡毛,再好的爱都会被那些鸡零狗碎的小事磨灭到所剩无几。
恋爱是一回事,过日子又是一回事。
周絮不止听一个“过来人”说过,没有生下来就完美匹配的两个人,要在漫长的后半辈子里不断的磨合以及适应对方。
但周絮却认为这是丧失自我主体性的一个过程。适应对方的同时,也是在拆解自己,磨灭特性以及将就都会产生痛苦。
这个历程,她在青春期时就体会过了。
恋爱里,激情过后的虚无让她找不到自我存在,反倒更无所适从。
她需要独处来感受以及审视自己。
经典誓词适时在耳边响起,把周絮的思绪彻底打乱。互相肯定的回答后,舞台顶端洒下纷纷扬扬的花瓣,他们拥吻在一起。
音乐曲调配合地变高,席下响起欢呼声和热烈的掌声。这样令人动容的、十分神圣的画面很难令人去遥想婚后的生活,只想去抓住现在这一刻。
就现在,无比的确定,一生只爱眼前这一个人,要和他去共同抵抗生活的空洞与乏味。
高朋满座间,周絮有预感地抬眼,和舞台另一侧,陆远峥深远的目光轻轻相碰。
周絮朦胧的视线陡然变得清晰。
有光束落在陆远峥身上,西装的颜色变得浅了些,胸针闪亮,衬出几分矜贵。
陆远峥的目光很快挪走,摇晃了几下酒杯,将红酒一饮而尽。然后和一侧的人谈笑,视线再也没有转到周絮这里。
举手投足间,尽显风流。
这是周絮从未见到过的一种气质。
池雨很早就说过,陆远峥小时候不怎么招女孩喜欢,最主要的原因是性子顽劣至极,学校好几块玻璃窗都是他踢球踢碎的,老教师种的菜也被他拔过,还总爱揪女孩小辫,他妈妈跟在后面没少赔礼道歉。
不过在他母亲去世、父亲重组家庭之后,他便变得沉静许多,之后就转学去了江临。
等他再回来时,俨然蹿成了一棵挺拔的小白杨,再没有幼年时的一点影子。
高中时代,少女们显然对喜欢有了自己的定义。她们不喜欢咋咋呼呼的幼稚鬼,反倒钟情于静默又十分有个性的男生。
一开始的周絮也是如此。
但后来周絮更喜欢陆远峥在万花丛中拿捏得当的分寸感和疏离感,能够巧妙地避开或者劝退那些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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