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他的面具郑200珠加更(2 / 4)

一个棕色大波浪发型的女孩站在门口,妆容精致。

她走上前,撒娇似的挽住他的胳膊:“琦茗,下周末我要去参加宋少的生日派对,一个人去的话他又要嘲笑我没人陪了,你能不能当我的男伴啊。”

郑琦茗不动声色地把胳膊抽了出来,礼貌地拒绝:“不好意思,我不太习惯这些场合。”

“那我不要你做我男伴了,你就当去玩嘛~你学习这么努力,肯定很辛苦吧。”

他想起郑芬兰的“教导”:“你得利用好在英华读书的机会,多认识些人,那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孩子。”

真是令人作呕。

讨好不讨好不重要,但至少他不想得罪这些人。

他只能推辞:“我不确定下周末会不会有事,等我确定再告诉你。”

“好。”女生痴痴望着他的背影。

她马上就要去澳洲读书了。

*

他家离学校有些距离,走到公交车站,坐十站,下车还要再步行十五分钟。

这一圈都是出租屋,老旧的小区,墙壁斑驳,地上水渍混杂着油渍,是一楼早餐店泼到后门的污物。

走进逼仄的楼梯间,步行到第叁层,把钥匙插进发锈的锁孔,因为不够润滑需要巧劲才能把门打开。

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屋,本来是一室一厅,被改造成了两个卧室。

郑芬兰没有正经工作,主要靠和男人约会生活,给郑琦茗生活费也是什么时候想起来才会转账。

但是她对他的要求很高。

因为他是那个人的“儿子”。

*

那个人是郑芬兰的初恋,年轻时总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衬衫,俊秀腼腆,为了攒上大学的学费跑出去打工。

两个人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还没发生什么,他就去上大学了。

再见面是在隔壁市的一家花店,郑芬兰在那当店员,那个人走进来,西装革履,面容疲倦,要买一束最贵、最新鲜的花。

旧情人相见,天雷勾动地火,滚到一起。第二天,那个人抱着那束花离开了。

她安慰自己,反正本来也不是送给自己的。好在还是痛快了一场,没留什么遗憾。

没想到没几个月,她的肚子就大了起来。

“趁年轻,打掉吧。”

花店的店长是个中年女人,更有阅历的她知道单身女人带一个孩子的艰辛。

可她怎么舍得?

她摸着肚子,想的只是:孩子会不会像他爸爸那么漂亮?

孩子生了下来,皱巴巴的,像小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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