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公堂对质(2 / 3)
讲规,如今居然有人来讲政当副使,很多人原本就怀疑她是“来搅局的”。
更让人牙疼的是,这郑琳讲得还真不差。几场讲纲对答下来,论理、立题、讲条都能对得上标准,被评为“优级副使”。
谁也没料到,她那份《婚礼仪正纲》,居然被人指出和二十年前中正寺礼条几乎一模一样,只改了些句式换了些名词。
这下子,连讲坛外的百姓都炸了:
“讲政不是要自己写规矩吗?”
“怎么又用老礼那一套?”
“是不是说一套做一套?”
柳依依没让这事发酵,第三日如约在讲政总堂开堂问审,亲自坐主评位。
那天上午,讲政总坛挤了个水泄不通。讲生、讲人、副使、副讲、讲听,各路全来了。
郑琳按规矩自辩,拿出整本《仪礼注释比纲》,声称自己并非抄袭,而是“继承式编制”,即参照古制后重组,再按讲政格式梳理。
柳依依没有急着反驳,只问了一句话:“你这份《婚礼仪正纲》,从头到尾哪一条,是你自己独立写出来的?”
郑琳顿了下,说:“章程第七条,关于‘婚礼四期’,是我自加设定。”
柳依依翻开那页,一眼看过去,说:“这四期讲的是纳采、问名、纳吉、亲迎,是吧?”
郑琳点头:“是。”
柳依依手指点着讲纲,冷声问:“那你说说,为何‘亲迎’后要设‘再宴’?这不是《仪礼》原文,也不是讲政主纲里要求的程序,你这一加,是打破顺序还是补充制度?”
郑琳一怔,答不上来。
柳依依接着问:“你说讲政讲创新,那你设了‘再宴’,请问,这礼是什么礼?是家礼?是官礼?是民宴?是公祭?”
“你不能只说你写得新,你得说清楚你讲的这是什么。”
“制度,是写给人执行的,不是拿来摆古文漂亮的。”
郑琳彻底哑口。
全场死寂。
柳依依放下讲纲,语气平稳:“讲政从来不反对参考,但你不能套着祖宗的壳,把人唬住了,说这就是讲政的规矩。”
“我们不是不要礼,但我们要讲得明白的礼,要能执行的规,要百姓用得上的章。”
“你不是没才华,但你没拿出讲政该有的诚意。”
“你不缺笔力,你缺的是——胆子大,却不敢扛错。”
说完,她提笔在档案册上写下一行:
【抄录嫌疑明确,思维模式依旧,暂撤副使之职,三年内不得再列制度主纲,转入教学观察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