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第396节(6 / 12)

可这会儿,她弟弟表示反对了,他想到羊城来闯闯——六慧的弟弟是做泥瓦匠的,他心灵手巧,学得很快,虽然不太能认字,汉话也说得一般,但胆子可真不小,六慧会把爱狗欢的来信念给他听,虽然信是写给姐姐的,但弟弟的心思早就在一封封的来信中被鼓舞得活跃起来,“佛慧姐,你的这个朋友说羊城现在就是个大工地——那活儿肯定很多啊!我去和队长说,愿意去羊城做工,请他帮我写信,还有好几个同族,都是山那边的表亲,也想一起去,你跟我们一起上路呗,路上还能煮红薯粉给我们吃!”

羊城……要不是上了扫盲班,学了地理,六慧都不知道那是哪里,距离家乡有多远!但现在,她当真是稀里糊涂地骑着自己的三轮车上路了,一种新的思想,悄然间似乎已经随着爱狗欢的一封封来信,在她心里扎根了:就……就试试呗,不行再回来嘛,有什么不敢的?爱狗欢……是她的朋友,他们之间必然有一样的地方,他都敢离家千万里,还过得那样好,还在不断地往前走,那么,这就证明六慧也能,她为什么不能呢?

虽然他们只见过一面,甚至不清楚对方的长相,但爱狗欢的存在,似乎自然地消解了六慧心中的匪夷所思,她不再想‘我怎么可能、我一个山里人’,每每遇到这样的抉择,她总是会想到夜色中那个面目朦胧的少年,他的身姿似乎有些单薄,可却走得很远,他始终在六慧的前头,已经走得那么远了,却还在不断不断的前行……

爱狗欢是那么的有本事,那么的有知识,六慧想要追赶上他的脚步大概是很难的了,她……甚至不能好好地上学,只能在生意的间隙尽量上课,还时常打盹儿,现在仍有不少不认得的汉字,也不能养成看报纸的习惯。似乎她这辈子就只能卖着红薯粉,在某个城市的角落里安顿下来,度过自己的一生了——和爱狗欢比起来,这样的人生是多么的无趣啊!可是,六慧至少从他身上学会了一点,是她可以抓着不放的,那就是永远不要害怕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

就这样,她莽撞地答应了下来,和弟弟、表亲们一起来到了羊城,羊城——至少是她住着的那一片,真的和爱狗欢说的一样,就是个大工地!到处都是被挖开的地面,被拆掉的房子,甚至还有人在拆城墙,因为原本的老城区完全是不敷使用的,道路上全是泥泞,而两边是一个又一个的地基深坑,很显然这里要建的都是两层楼的建筑,而且规划得非常的平整——再多的六慧也不知道了,她不可能对城市规划了然于胸,只是依稀地知道,弟弟们所在的建筑队,好像是在建筑一个很大的学校,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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