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第310节(6 / 11)

屋最后几乎都会被拆毁,而且敬州这里,以后只许祭祀祖宗,其余信仰都要予以打压,这是因为魔教之前在敬州发展了堂口的关系。

但是,是不是一定要迁徙呢?其实是不一定的,从别处的经验来看,对于一般的村落,大家各自居住的那种,买活军并不强制搬迁,只是要求分家。比如说闽西,闽西的村子并非都是土楼,也有客户人家各自住吊脚楼、盖小院子的,这些村落就完全没被卷入迁徙风波里,衙门里来人见证着分了家,这就算完了。

如此一来,漏子岂不是就很明显了?只需要把围龙屋拆了——或者不全拆,拆掉纵横几溜,留出巷道空隙,各自隔出小院子来,并且抢先分了家,那岂不是就没有合族迁徙的事情了?

“我们也问了买地的使者,使者说,这么做,或许是合乎政策的——不一定不迁徙,但若是态度积极,分家分得彻底,说不定也就给放过去了!”

在敬州这里,使者的这个表态以疯狂的态势四处蔓延,甚至比大溪坳惨案传播得更广,更能引起百姓们讨论的热情,而且这种钻空子的行为,被百姓们自发的一再扩大化——钻空子实在是人的一大本能,有空子而不钻,那简直就是亏了!

人们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的设想着种种合规的极限情境,比如生药铺林老爷的宗亲,就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设想:“如果我们拆了几溜房,分了家之后,又把一部分族人,迁徙到隔壁的黄寨去,让黄寨迁徙一些族人过来,或者干脆,附近四五姓的寨子互相迁徙混居,从此村里大家各自分住,有了五六姓的人,那是不是就会被看做寻常村落,绝对不会被迫迁徙呢?”

只能说,从规定来看,经过这一番极限操作,林村(当然这么操作之后不能叫林村了,该叫四姓村,或者用地名来起名)——绝对是符合不迁徙条件的,余下的围龙屋也不必再拆毁。而林村的亲人们,也得以免去迁徙到千里之外,从此父母亲人分离的悲凉。就算到时候买活军要讲究,还是要迁徙,那按理来说至少也会有一部分人能逃掉被迁徙的命运——留在本村的还迁的话,那我们去外村生活的族人临时改个身份,编造下来历,总是可以不迁徙了吧?或者逃去山里,躲一段时间再回来,行不行呢?

总之,只要有一丝指望,人们总是希望能不搬的,搬迁本身的确是艰难辛苦,而且还较危险的事情,近搬还好,去千里之外,那实在是太吃不消了,成年人都觉得疲累,老弱妇孺更不必多说了。尤其是家里的老人,能否经得住这一番奔波实在是很难说,半路上老人去世、孩子夭折,这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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