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第293节(1 / 13)

当然,如果女黑奴长得俊俏,他们也不吝啬于享用她们,还会把她们高价卖掉——即便生下了黑白混血的孩子,那也还是奴隶。而且,就算被男主人睡了,就算怀着孕,女黑奴也还是得继续干地里的杂活。哪怕是在美洲,这时候人们都还没有适应让黑人来做屋里的活计——普遍认为,黑人是肮脏粗野的,像是女仆这样有些门槛,需要品行的工作,在欧洲和美洲都还是留给白皮肤的穷人女孩来做。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被卖到壕镜的女黑人,就非常少了,谭雅之所以来到壕镜,还是因为她的主人当时很迷恋她的身体,也认为谭雅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她十三岁就发育得很成熟了,并且用自己原始的魅力迷住了这个在非洲闯荡的商人,因此免于沦落到甲板下的黑奴舱中,被人隔着铁栏倒猪食的命运。

谭雅被主人用一枚银币买了下来,并且跟随他一起到壕镜来找了一份工作——不管别人怎么说,谭雅还是挺感激主人的,虽然他因为对于谭雅的宠爱,被人嘲笑为‘娶不上老婆的老酒鬼’——只有实在娶不上老婆的失败者,才会和女黑人混在一处那。但不管如何,他还是教会谭雅如何在壕镜生活,让她学会说弗朗基话,也学会了一点汉话,而且谭雅跟着他的时候至少能够吃饱,时不时还能吃上荤菜,虽然他偶尔也会因为介意别人的议论,在酒后鞭打谭雅,但是,他醒酒的时候脾气总还算是不错的。

六姐保佑他!希望他在壕镜能够长眠——谭雅的主人在壕镜被买活军占据后不久,就因为顶撞监工,挨了一顿鞭子,随后很快因为伤口化脓而高烧死去了。谭雅知道他的脾气为什么这么不好,他太爱喝酒了,只要三天喝不上酒,就非得给他搞点喝的不可,不然,她可要遭殃啦。而且白人不像是黑人,他们的皮肤薄,受伤后总是好得很慢,对谭雅来说不算太过火的鞭子,就足以把主人打死了。

她听说主人的死讯时,确实是很伤心的,因为对于当时还在战俘营的谭雅来说,这意味着她在壕镜最后一个熟悉的人也死了,而她在战俘营里一个朋友都没有——战俘营其他战俘全都是白人,而且按原本的社会地位分了住处,虽然没有人敢于欺负她,抢她的食物,但,也不会有人和她说话,大家都对她视若无睹,谭雅只能一个人睡在最外围,每天一个人做活,一个人吃饭,她很盼着上课,因为在课堂上她至少还能和同肤色的男人们,用故乡的语言说几句话。

但是,那也就是全部了:谭雅不记得自己的故乡在哪里了,她无法从地图上把自己的故乡指出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交易的港口叫什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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