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第104节(1 / 12)

“嗐!”

大家也反驳不了,王知礼作为喜怒无常的阉人,更是从自身经验出发,判断道,“恐怕气上心头时,对谬误的运用反而成为一种本能呢!这世上肯好好吵架的人,实在也是不多的。”

虽然深奥晦涩,仅仅是这二十四条谬误的定义,众人便反复读了近半个时辰,但很多人都把这一长段完全默背了下来,认为这说法又增长了自己的见识,而且不管他们在骂战的时候,是否会完全避开其中的手段,但这不妨碍他们用这些知识去解读敌手的文章,并且从中找到他们的逻辑谬误。

而且,众人也都肯定孙初阳的说法,相信这是仙界流传的典籍记载原文。毕竟这二十四条谬误分别为:稻草人、错误归因、诉诸感情、谬误谬误、滑坡谬误、人身攻击、诉诸虚伪、个人怀疑、片面谬误、诱导性问题、举证责任、语义模糊、赌徒谬误、裹脚幻觉、诉诸权威、合成谬误、籍贯谬误、非黑即白、窃取论点、诉诸自然、轶事证据、德克萨斯神枪手、中间立场,光从语言来看,就完全不是华夏习惯的说辞,必定是谢六姐从仙家典籍中摘录无疑。

“应当和教材一样,都有原本在,再由谢六姐汇编。”信王有些憧憬,“若是能取来天书原本一观就好了……”

天书的正确性一向是无可批驳的,而且哪怕对于文章感到不适,但众人却也对‘逻辑’产生了一种朦胧的向往,意识到这亦是一门大有可为的学问。有这样想法的人,非止信王一个,但当然只有他可以随便乱说。他一边说,一边就翻开第八版,续看《答疑》的后文,轻呼道,“果然是滑坡谬误!”

不错,这篇《答疑》,在介绍了二十四条谬误后,便指出了张天如的原文,其实便犯了滑坡谬误的错误,而且也遗漏了自己的举证责任,并且把法令本身的漏洞和产生的社会后果进行了混淆。

这是三种不同的错误,滑坡谬误的错误部分,在于张天如把协议书中的规定会让男子发生非婚关系时,处于法令劣势的事实,滑坡式扩散到了所有正常交往的男女都可能处于法令劣势之中的结论,这是典型的滑坡谬误。举证责任的遗漏,则在于他并无案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极端结论,而是把举证的责任递给了反对者。这两种错误都属于二十四条逻辑谬误中的一种。

至于第三种错误,则是对买活军立法思想的错误理解,谢六姐竟承认张天如所说的可能,在实践中是有可能出现的,而且对于奸.淫罪的认定,并不仔细,如这条法令的主体到底是仅限于男子,还是男女均可,奸.淫罪的认定到底是以男子接触女子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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