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五千万的案子!(3 / 3)

、含义均高度近似的‘智源’标识。”

“被告此举,其主观恶意,昭然若揭!”

“其行为,不仅轻易地造成了相关消费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严重稀释、损害了我方‘康源’商标赖以生存的识别性与显著性,构成了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目光直视审判席。

“依据《中*****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之规定,我方现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犯‘康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判令被告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刊登声明,消除因其侵权行为给我方造成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

“三、判令被告赔偿我方经济损失,以及我方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调查费等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五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