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3 / 3)
这个张伟,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他不是在辩护,他是在审判!审判整个丰南区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他感到一股无名的怒火在心头燃烧,可又无可奈何,因为张伟说的,句句属实。
张伟继续说道:“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在8月7日刑事立案之前,侦查机关就已经对我的当事人陈强,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了讯问!”
“甚至还组织了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程序!”
“辩护人想请教公诉人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问题。”
张伟的目光直刺王建。王建避无可避,只能强撑着对视。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只有立案后,才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讯问,并收集言词证据。”
“如果刑事案件的‘门’都还没有打开,请问,哪里来的‘犯罪嫌疑人’?哪里来的‘被害人陈述’?又哪里来的‘辨认笔录’?!”
“难道丰南分局的侦查人员,都具备了未卜先知的能力,可以提前对一个尚未存在的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进行侦查活动吗?”
“这分明是严重的程序倒置,是彻彻底底的违法取证!”